11月9日至12日,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,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新华社发
按照习近平总书记“不‘十全大补’、不面面俱到”的要求,文件起草组坚持“三不写”:一般性的举措不写;重复性的举措不写;纯属发展性的举措不写。
2013年11月12日下午3时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闭幕会,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经表决,一致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
从4月24日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,到11月9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,《决定》稿起草工作历经了整整200个日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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